问问

   
国家外管局广东分局:广东A类贸易企业外汇收入现可直接结汇
 

据中国国内媒体周五(11月25日)报导称,国家外管局广东省分局简化贸易外汇收支流程,其中贸易外汇收支分类为A类的企业,其外汇收入可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初步统计,仅2016年三季度广东辖内就有8000余家企业享受了该便利政策。

报导并称,广东省A类企业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仅凭电子单证办理收付汇业务,无需携带大量纸质业务凭证,业务办理更加高效、便捷,交易成本也进一步降低。

报导还表示,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2016年以来,在前期简政放权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一系列措施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为广东涉外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针对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参与跨境货物贸易,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推进简化个人贸易单证审核工作。目前,已在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凭合同及物流公司出具的运输单据等商业单证办理货物贸易结汇,无需提供代理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凭证,使出口货款资金可以通过更加便捷合理的途径回流。

在中国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三周年之际,央行启动新一轮金融改革落实“金改40条”意见,进一步拓展自贸区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科技创新,推动FT(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跨境活动需求;新政亦是加快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
以上内容是否解决了您的问题呢? 否 
 
 
 

© 2024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